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虞城县人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验收
2024-08-27 10:06:19
为响应国务院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以及《实验室-生物安全通用要求》(GB19489-2008)等文件要求,8月23日,
市卫健委生物安全实验室评审验收专家组
侯杰贤、
王光军
、殷卫兵、贾一宾、
孙国畅一行5人
,就我院东、西两院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备案评审。县卫健委副主任程相标、科教科科长刘晓红,县医院副院长薛颖,医务科负责人侯忠於及检验科、输血科、病理科、科教科等相关科室主任陪同评审。
评审会上,专家组成员首先依次就备案评审的意义、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说明。副院长薛颖代表虞城县人民医院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。同时希望专家们多提建议,进一步提升我院检验检测水平。
专家组听取了我院检验科
副主任赵丽关
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工作汇报。
随后,专家组在东、西两院区检验科主任韩霜、吴玲波,输血科主任王艳玲、病理科主任孙丽的陪同下,严格依据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现场审核标准,对微生物实验室建筑结构、缓冲布局、通风系统等硬件设施逐一进行了现场查看;对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、生物安全体系文件、人员技术资质、仪器设备管理、个人防护及应急措施、菌(毒)种及样品的处置、记录、微生物操作和菌种保藏、医废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;对采血组、临检组、生化免疫组、急诊实验室等专业组,在生物安全流程及设施、设备、个人防护设施、管理体系、标准化操作流程等方面的生物安全情况进行了系统评估。一致认为,我院东、西区两个院区的微生物实验室均符合二级生物安全防护要求,达到备案标准。同时,对日常生物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。
一直以来,我院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,通过不断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及强化管理措施的落实,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。此次评审的顺利通过,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县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,也为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,有效防范和遏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咨询电话:0370-4112969
虞城县人民医院
豫ICP备2023021827号-1
急救专线:0370-3062300/3063120 医院地址:虞城县健康路东段45号(东区)虞城县木兰大道与仓颉大道交汇处(西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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