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响应国务院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以及《实验室-生物安全通用要求》(GB19489-2008)等文件要求,我院检验科于初次顺利通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期满后,再次提交备案申请。2022年7月15日,由商丘市卫健委科教股科长王光军、科教股郑一博老师、商丘市临检中心主任殷卫兵、商丘市中医院检验科主任陈贺组成的专家组,对我院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了再次备案评审。院领导赵银山、薛颖、张传启及检验科、输血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会。
赵银山书记表示我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工作,近年来更是不断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,实验室分区合理,同时通过强化管理措施的落实,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。”
随后,商丘市卫健委专家组到我院检验科进行现场评估,副院长薛颖、检验科和输血科负责人以及各专业组组长陪同。专家组对微生物实验室、HIV实验室的建筑结构、缓冲布局、通风系统等硬件设施逐一进行了现场查看,并对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、生物安全体系、人员技术资质、仪器设备、个人防护及应急措施、菌(毒)种及样品的处置、记录、微生物操作和菌种保藏、医废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。同时对采血组、临检组、生化免疫组、急诊实验室等专业组,在生物安全流程及设施、设备、个人防护设施、管理体系、标准化操作流程等方面的生物安全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。
图为专家组在检验科查阅各种文件资料
图为殷卫兵主任在微生物实验室查阅资料并现场指导
图为陈贺主任在HIV实验室查阅资料并现场指导
最后,专家组成员对我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:我院检验科建筑和环境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标准要求,具备相关的防护设备、检测技术、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等,相关人员资质符合要求,质量体系结构完善、运行效果良好等等,同时对现阶段工作给予了充分背定。通过现场评估,专家组一致认为我院检验科符合二级生物安全防护要求,达到了再次备案标准。我院检验科达到二级生物安全防护要求,符合生物安全备案标准,得益于省、市、县卫键委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及技术支持,得益于院领导的鼓励和大力支持,得益于检验科全体员工的辛勤努力!与此同时检验科也会以此次检查、验收为契机,在实验室工作环境、流程上加强管理,以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。(通讯员 韩霜 孟萌)